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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 飞乐音响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时间:2023-05-31 18:41:47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

乐音响”、“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意见:

联交易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控股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委贷方式将国有资本

金拨付给公司,系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于 SaaS 化安全运营的新型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平台”的建设和研发投入,

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郝 玉 成            严     嘉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君 毅            罗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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